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1-15 14:21:47 【字体:大 中 小】
资产评估项目公示
根据国资委有关要求,按照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公司”)部分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情况进行公示。
一、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2018年第8次会议审议,同意以集团公司持有的江西公司部分股权为标的实施存量股权市场化债转股。
二、评估机构选聘方式
考虑到本次部分股权转让行为与前期股权回购事宜为一揽子事项,综合考虑工作效率与节约成本等因素,继续委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评估项目的受托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拥有资产评估执业资格,同时亦拥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本次评估项目签字评估师黄建平、庄华均有资产评估资格,且具有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十年以上工作验,其他参与评估人员亦具有多年资产评估经验。
四、评估程序履行情况
本次经济行为的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6月30日,11月15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正式稿。本次资产评估程序依法、合规。
五、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江西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864,033.36万元。
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江西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23,229.92万元,评估增值159,196.56万元,增值率18.42%。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江西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42,063.94万元,评估增值178030.59万元,增值率20.60%。
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江西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的股权全部权益价值为1,042,063.94万元。
六、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公示期内,公示范围内员工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履行查阅登记手续后,可通过联系人查阅资产评估报告摘要、评估事项说明、评估结果汇总表等评估资料。
七、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
公示期内,集团公司计划与财务部、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共同负责受理相关意见。如有反馈意见可与联系人联系或将意见发送联系人邮箱。
八、公示期(5个工作日)
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
联 系 人: 陈静岐
联系电话: 0791-86877087
邮 箱: chenjingqi@cpijx.cn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