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8-10 17:43:28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资委有关要求,按照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拟转让江西国特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2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一、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经济行为批复文件为2021年6月4日召开的《江西国特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江西国特股决{2021}3号)。
二、评估机构选聘方式
按照集团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选聘管理办法》的要求,江西国特在集团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库中进行公开询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参与报价,经比选最终选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资产评估业务资质,本次项目评估人员丰廷隆、刘星文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多年各类规模资产评估项目经验。
四、评估程序履行情况
选聘结束后评估机构进驻现场,对委估资产进行了实地勘察和清查核实,搜集申报权属等各项评估所需资料,并与被评估单位财务人员及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访谈,确定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本次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2021年7月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初稿。
五、评估结论
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被评估单位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00万元。
对江西国特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值300.09万元,增值额为0.09万元,增值率为0.03%,因企业部分电子设备、车辆价格波动,且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中经济寿命年限,导致评估略有增值。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经营业务尚未开展,其他资产经评估无增减值。
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为297.00万元,减值额3.00万元,减值率1.00%,减值原因:由于企业主营的充电桩产业目前在江西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尚未建立有效盈利的商业模式,因此对未来收益预测形成一定减值。
结合本次被评估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资产基础法结果能够公允反映项目股权价值,因此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即江西国特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1年3月31日评估价值为300.09万元。
六、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公示期内,公示范围内员工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履行查阅登记手续后,可通过联系人查阅资产评估报告摘要、特别事项说明、评估结果汇总表等评估资料。
七、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
公示期内,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江西公司计划与财务部共同负责受理相关意见。如有反馈意见可与联系人联系或将意见发送联系人邮箱。
八、公示期(5个工作日)
2021年08月10日至2021年08月16日。
联 系 人:候 亮
联系电话:0791-86877092 13970982681
邮 箱:262366342@qq.com
资本运营部
2021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