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9-28 16:51:27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资委有关要求,按照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江西公司债转股项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一、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该经济行为批复文件为集团公司《关于加快权益融资确保完成稳杠杆目标的通知》(国家电投计财〔2021〕392号)。
二、评估机构选聘方式
按照集团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选聘管理办法》的要求,集团公司委托江西公司在集团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库中进行公开询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参与报价,最终选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资产评估业务资质,本次项目评估人员于韩荣、孙岩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多年各类规模资产评估项目经验。
四、评估程序履行情况
评估机构选聘结束后评估机构进驻现场,对委估资产进行了实地勘察和清查核实,搜集申报权属等各项评估所需资料,并与被评估单位财务人员及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访谈,确定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本次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初稿。
五、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被评估单位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84,145.03万元。
采用市场法评估值1,100,668.39万元,增值216,523.36万元,增值率24.49%。评估增值主要原因是江西公司下属多家新能源企业效益较好,较可比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因此评估增值。
采用收益法评估值1,145,200.00万元,增值261,054.97万元,增值率29.53%。评估增值主要原因是江西公司新能源电站电价稳定,未来年度盈利稳定且现金流情况较好,造成评估增值。
从被评估单位所处经营阶段来看,收益法更能合理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即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0年12月31日评估价值为1,145,200.00万元。
六、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公示期内,公示范围内员工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履行查阅登记手续后,可通过联系人查阅资产评估报告摘要、特别事项说明、评估结果汇总表等评估资料。
七、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
公示期内,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江西公司计划与财务部共同负责受理相关意见。如有反馈意见可与联系人联系或将意见发送联系人邮箱。
八、公示期(5个工作日)
2021年09月28日至2021年10月09日。
联 系 人:候 亮
联系电话:0791-86877092
邮 箱:262366342@qq.com
资本运营部
2021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