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9-30 16:20:30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资委有关要求,按照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公司”)拟通过资产转让的方式处置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铅山分公司河口电站项目进行公示。
一、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2021年6月,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同意开展铅山分公司河口电站处置工作,相关文件为《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1〕第12次。
二、评估机构选聘方式
按照集团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选聘管理办法》的要求,江西公司在集团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库中选择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三家评估机构进行邀标询价,综合比较三家评估方案、人员安排和评估报价情况,最终选定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为本次评估项目的委托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具有资产评估相关业务评估资格。本次评估人员张小玲、毛庆祥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详细信息如下:
姓名 |
资格及注册证号 |
所在单位职务 |
本项目担任职务 |
张小玲 |
资产评估师 36020013 |
副所长 |
项目总负责人 |
毛庆祥 |
资产评估师 36080027 |
部门经理 |
项目审核 |
四、 评估程序履行情况
2021年8月,通过询价、比选,选定评估机构。2022年4月5日评估机构进驻现场,开展资产评估现场工作,搜集申报权属等各项评估所需资料,并与被评估单位财务人员及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访谈,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本次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3月31日,4月30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初稿。
五、项目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铅山分公司河口电站资产组账面经审计资产价值为2,231.33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2,566.72万元,评估增值335.39万元,增值率15.03%。增值原因为主要是近年来我国物价持续上涨建材市场的价格呈现上升态势,建设工程人工费、建筑材料、机械台班费价格同步上涨,导致房屋建筑物类评估增值;另外,被评估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与评估操作规范使用的经济寿命年限不同,评估所考虑的经济耐用年限长于会计折旧年限也导致评估值增加,经综合考虑造成了评估增值。
采用收益法的评估价值为1,706.78万元,减值524.55万元,减值率23.51%。减值原因一是电站受制于明渠的引水流量,只能满足大容量的单机运行,另一台大容量的机组处于明备用状态,小容量的机组由于来水量有限,一直处在停运状态,造成电站机组利用率较低;二是引水渠道较长,渠道内淤积污泥较多,造成电站引水流量呈降低趋势,对进水口拦污栅和机组稳定运行均产生危害,影响发电效率。
鉴于被评估单位为水力发电企业,项目已投产多年,未来收益受来水量及渠道容量的影响较大,存在不确定性;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重置成本的角度出发,用现行市场价值代替其历史成本,价值估算的可靠性高。结合本次评估目的,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基准日河口电站资产组价值为2,566.72万元。
六、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公示期内,公示范围内员工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履行查阅登记手续后,可通过联系人查阅资产评估报告摘要、特别事项说明、评估结果汇总表等评估资料。
七、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
公示期内,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江西公司计划与财务部共同负责受理相关意见。如有反馈意见可与联系人联系或将意见发送联系人邮箱。
八、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2022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
联系人:彭琎
联系电话:0791-86877087
邮 箱:200808969@qq.com
计财部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