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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公示(2023-1号)—江西国电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5-19 17:24:47       【字体:

资产评估公示(2023-1号)江西国电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收购衡南县汇聚风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项目

 

根据国资委有关要求,按照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衡南县汇聚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情况进行公示。

一、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20232月,江西公司2023年第1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衡南县汇聚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国家电投江西规划[2023]16号

二、评估机构选聘方式

按照集团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选聘管理办法》的要求,江西公司在集团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库中选择了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家评估机构进行询价,综合比较家机构评估方案、人员安排和报价等情况,最终选定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为本次评估项目的委托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具有资产评估相关业务评估资质,本次评估人员王馨雨张进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四、评估程序履行情况

20232月,通过询价、比选,选定评估机构。20233月,评估机构进驻现场,开展资产评估现场工作,搜集申报各项评估所需资料,并与被评估单位财务及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根据评估资产特点,采用市场法、收益法进行本次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221231日,20235月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五、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1231日,衡南县汇聚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3441.68万元。

采用市场法评估值为5760万元,增值2318.32万元,增值率67.36%。增值原因:本次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进行评估,将被评估单位体现市场主要竞争力的资产规模、资产结构等参数与定边新能源、内蒙古新能源及蒙东能源逐一进行比较调整修正确定其评估值,因被评估单位EV/EBITDA指标较好,经修正形成评估增值。

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为4118万元,增值676.32万元,增值率19.65%。增值原因:项目未来上网电量依据被评估单位仙人桥电站2022年经营数据进行预测,项目电价为0.52元/kwh(含税),含国家补贴0.07元/kwh。该项目已纳入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确认的合规项目公示清单,截止基准日未收到补贴,后续补贴回收延迟时间预计为3年;根据财建〔2020〕426号要求,该项目属于四类资源区,补贴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上限为36000小时,本次评估按1897.244小时/年进行测算。项目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预测期折现率采用8.18%-9.27%。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结果能够公允反映项目股权价值,故选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即衡南县汇聚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118万元。

六、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公示期内,公示范围内员工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履行查阅登记手续后,可通过联系人查阅资产评估报告摘要、特别事项说明、评估结果汇总表等评估资料。

七、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

公示期内,江西公司计财部湖南新能源公司财务部共同负责受理相关意见。如有反馈意见可与联系人联系或将意见发送联系人邮箱。

八、公示期(5个工作日)

2023519日至2023525日。

联系人:彭琎

联系电话:0791-86877087

邮箱:pengjin@spic.com.cn

 

计财

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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