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公司计划与财务部 作者: 时间:2023-12-25 08:59:00 【字体:大 中 小】
SPIC-TZGG-2023-557
资产评估公示(2023-301号)—江西公司拟以安徽池州新能源股权作价出资项目
根据国资委有关要求,按照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拟以国家电投集团安徽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75%股权作价出资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情况进行公示。
一、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此经济行为已经江西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批复文件为《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第15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3〕第15次)。
二、评估机构选聘方式
按照集团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选聘管理办法》的要求,江西公司在集团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库中选择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共三家评估机构进行询价,综合比较三家机构评估方案、人员安排和报价等情况,最终选定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评估项目的委托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资产评估相关业务评估资质,本次评估人员袁晨熙、邓杰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四、评估程序履行情况
2023年9月,通过询价、比选,选定评估机构。2023年10月,评估机构进驻现场,开展资产评估现场工作,搜集申报各项评估所需资料,并与被评估单位财务及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根据评估资产特点,采用市场法、收益法进行本次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11月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五、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国家电投集团安徽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审计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13621.29万元。
采用市场法评估值为11,229.58万元,减值2,391.71万元,减值率17.56%。减值的主要原因: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将被评估单位体现市场主要竞争力的资产规模、资产结构、单位造价等参数与筛选出的三家风电交易案例逐一进行比较,经调整修正形成评估减值。
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为14,000.00万元,增值378.71万元,增值率2.78%,增值原因:项目未来上网电量采取技术评价情况2073.40小时进行预测,项目为平价项目,考虑参与绿电交易电价为0.3844元/kwh(含税),项目由公司自主运维,除折旧外,其他经营成本较少,综上,造成评估小幅增值。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结果能够公允反映项目股权价值,故选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即国家电投集团安徽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4,000.00万元。
(二)特别事项及处理情况说明
1.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况:被评估单位资产中部分土地和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权证。该房屋建筑物实际均由被评估单位控制,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本次将相关资产按照无瑕疵资产进行评估。
2.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情况:被评估单位以电站全部电费收费权的80.08%质押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以上为企业融资采取的正常增信措施。
3.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尚未全部实缴出资,后续将结合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实缴。本次评估以基准日的实缴出资为准,未考虑未实缴部分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公示期内,公示范围内员工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履行查阅登记手续后,可通过联系人查阅资产评估报告摘要、特别事项说明、评估结果汇总表等评估资料。
七、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
公示期内,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江西公司计划与财务部共同负责受理相关意见。如有反馈意见可与联系人联系或将意见发送联系人邮箱。
八、公示期(5个工作日)
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
联系人:顾梦溪
联系电话:010-66298891
邮箱:gumengxi@spic.com.cn
资本运营部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