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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纪委办(巡察办) 作者:朱岑、杨巍 时间:2024-11-29 18:29:39 【字体:大 中 小】
11月29日,江西公司召开2024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江西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薛景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范方黎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第四轮2个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审议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制度。吕峰指出,公司党委第四轮巡察正值全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是集团党组巡视整改收官、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均衡增长战略”的关键时期,这次巡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结合集团党组的新部署、新要求,在巡察办牵头组织下,经过第三轮巡察良好实践,规范形成了巡前交底及培训、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及手册、开展巡中督导及会商的工作机制,巡察监督质效得到不断提升。吕峰强调,针对此轮巡察中发现的一些典型和共性问题,要细化梳理纳入“两个清单”,做到“双移交、双监督”,并就做好下一步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中发现问题、精准反馈问题当作能力水平的检验,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强化巡察整改,压实“两个责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讲政治、讲党性的重要体现,确保问题整改见成效。巡察办要严格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责任;纪委办要严格督促被巡察单位纪检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对巡察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公司本部各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业监督,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建,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突出结果导向,严把整改质量。巡察办要注重实绩实效,督促被巡察单位严格销号管理,进一步发挥好“双移交、双监督”和整改成效评估等机制的作用,坚持存量问题和增量问题一并整改。要高度重视巡察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增强巡察干部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发挥巡察“熔炉”作用。
江西公司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党委巡察办有关人员参加会议。